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申请横东岭路一期《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横东岭路一期临时道路项目属“道路交通设施”,用地位于平湖街道,现状基本为道路。用地面积30729平方米,部分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3月5日-2011年4月4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具体方案见附图。
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28918920 传真:2890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