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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东涌家园(北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5-04-04 17: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东涌家园(北区)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涌社区东涌路北面,宗地号G17501-0296,用地面积10595.6㎡。该项目于2015年1月取得BH-2015-00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用地单位申请对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

  (一)根据市政道路设计标高对小区入口及内部道路标高做出调整;

  (二)场地北侧垃圾收集站调整至地下;

  (三)完善门卫值班室及围墙具体位置;

  (四)局部调整场地设计,调整地上车位布局及体育活动场地位置,地上车位由27辆更改为43辆;

  (五)因原图纸表达有误,10号住宅楼建筑层数由10层改为9层,9号住宅楼建筑高度计算做出更正,相应调整该两栋的总平面图高度标注;

  (六)因原图纸数据统计有误,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中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停车位指标。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屋顶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相关文件中的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4日至4月10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联系人:徐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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