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睿鹏大道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5-05-15 17: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睿鹏大道位于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区,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北接现状公园路,南至工业大道,全长约2公里,将与迎宾路——葵南路、坪西公路组成大鹏路网中三条主要的纵向交通干道。该项目属大鹏新区重要道路工程,是规划的城市干路。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已将该项目列入本年度全区近期断头路打通工程项目库。为此,大鹏交通运输局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的要求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睿鹏大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使用方案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16个,总面积30413.44平方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园地和其他土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调出地块共三块,分别位于葵涌中心区和南澳办事处和南澳办事处,总面积30413.44平方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为城乡建设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未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未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

  四、本方案已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查,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1日)。具体公告网站和地址如下: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二)现场

  1.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大鹏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

  特此公告

  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传真:25356213)

附件下载

公示附件.docx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