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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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龙岗[宝龙东-新布地区]及[松子坑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等地块(三棵松片区)局部调整研究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4-05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龙岗[宝龙东-新布地区]及[松子坑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等地块局部调整研究项目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为落实上述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编制完成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公告:

  一、调整方案

  深圳市龙岗[宝龙东-新布地区]及[松子坑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等地块位于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水库周边,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7.6902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方案涉及落实地块共16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实地为空地。落实地块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公示说明

  本项目公告期为7天(2023年4月5日-2023年4月11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

  3.同乐社区

  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21)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55-28918029)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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