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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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组织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8-29 17:2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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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6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议由市安委办副主任杨金山同志主持,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地铁集团、机场集团、燃气集团、水务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市应急管理局各处室(中心)在市民中心C2031主会场参会,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委办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会。

  会上,市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三处处长李新策同志从立法背景、体系、主要内容、制度创新四个主要方面对《条例》做了全方位解读,为各区、各部门深入学习《条例》精神提供了指引。

  宣讲结束后,杨金山同志对各区、各部门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推动《条例》全面实施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积极组织专题学习,带头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各项新措施、新要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推动企业加强教育培训,将《条例》内容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学大纲和安全知识能力考试题库,加深生产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普及《条例》内容。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生产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共同创建法治化的安全生产环境。六是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为我市“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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