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的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人员选用工作,对2020年7月6日发布的《深圳市福田区2020年7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2020年7月劳务派遣人员选用岗位表》做出以下变更:
1.岗位信息表中序号50华富街道办事处(岗位编号:FTB06001)的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由“35周岁以下;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为“35周岁以下”。
2.岗位信息表中序号87莲花街道办事处(岗位编号:FTB08001)的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由“35周岁以下;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为“35周岁以下”。
3.岗位信息表中序号171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岗位编号:FTA22001)的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由“35周岁以下;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为“35周岁以下”。
4.岗位信息表中序号177区国库支付中心(岗位编号:FTA25001)的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由“35周岁以下;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为“35周岁以下”。
以上岗位变更具体如下: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原公告链接: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content/post_7849597.html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2020年7月劳务派遣人员选用岗位表(修改后)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