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0-09-02 [内容纠错]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更名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规格由副局级调整为正局级,由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改为列入市委序列。为充实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委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在编在职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委任制公务员;

  (二)公务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2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九)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十)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特区报、商报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9月8日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和现场方式,接受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选调职位表见附件)。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局A座209房;电子邮件:xfj@sz.gov.cn;联系人:何平,电话:82103137;传真:82094583。

  (三)笔试。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初审。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五)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选调考察对象。

  (七)办理商调、转任手续。

  三、此公告由本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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