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笔者从市文明办获悉,4月份的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显示,市民积极响应绿色出行,4月份的交通文明指数有所提升。
根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开展的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结果显示,4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6.94分,扭转连续两月下降趋势,比上月增加1.03分。从各行政区指数得分来看,除盐田区略有下降外,福田、罗湖、南山、宝安和龙岗五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罗湖、宝安、龙岗指数得分升幅较大,分别增加1.43、1.26和1.26分。主要原因:一是“绿色出行”活动和限行电动自行车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主要监测点通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有所减少,路口通行压力稍有缓解,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二是部分行政区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志愿行动,引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行人违章通行的现象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