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税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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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协调区内外以及管理局直属各单位、区内各企业之间关系;承办局机关各种会务、文书处理、文件起草和信息综合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有关决议、决定的落实、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文印、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及后勤保障。
  负责保税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党务、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贯彻工会法,指导企业工会组建;负责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保税区人事计划、调配、统计和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保税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保税区政策研究、制订产业政策和各项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编制保税区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对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的研究借鉴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负责保税区起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保税区各项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负责专项课题研究和组织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对管理局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拟定全市保税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保税区域申报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保税业务的统计和宣传工作。
  负责制订保税区经济发展计划、财务、统计、预结算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日常经费支出的核算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合同和预结算的审查、管理、执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保税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财务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负责制订保税区经济发展战略和投资导向目录;负责区内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协助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及其他管理事项;负责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内企业各类报表的汇总、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保税区年度经济指标的预测、计划、分解和落实;协助区内企业解决运作中涉及的经贸、金融、海关、税务等方面的政策性问题;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认定的申报工作;负责保税区计量及质量标准化管理和认证的申报工作。
  负责参与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政策和法规;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保税区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在市建设部门指导下,查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违法案件;负责保税区及生活区的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协调海关、边防检查、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公安等管理机关在保税区开展有关业务,并为区内企业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协助保税区海关做好对进出货物的监管;负责进出保税区人员、车辆的管理及核发香港车辆经“一号通道’’进出境的行驶标志牌证;负责保护保税区隔离设施、边防设施管理,编制上述设施的建设和维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经济警察对保税区黄金珠宝等贵重物资、剧毒物品的看护、押运和对金库、剧毒物品仓库等重要目标的守卫、巡逻;受委托承担保税区的城管综合执法及安全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
  负责保税区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工作;负责保税区环境美化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保税区区域内(福田保税区为广深高速以南区域)供水、排水、供电管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税区的劳动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协助保税区企业拟定年度招调员工计划,经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有关报批手续;负责保税区人力资源的规划、培训、引进等管理工作;根据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保税区企业劳资纠纷的调解、劳动案件的仲裁和劳动监察;负责保税区企业劳动工资的宏观管理及劳动力统计工作;负责保税区企业用工及境外人员就业管理;办理保税区中方人员因公短期出国、赴港澳及境外培训的报批手续;统一部署保税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的检查处理,指导区内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