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以下称华侨),可申请回国定居:
(一)夫妻一方在国外生活确有困难,国内一方能自行解决申请者回国定居后的工作或住房等问题的;
(二)在国外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国内有亲友能解决住房、赡养等生活问题,不增加国家负担的;
(三)在国外的老人用外汇在国内已购买住房,又有外汇积蓄或退休金养老金可转回国内领取,国内有亲属(该亲属的户口不得因此由农转非或由小城镇迁入大城市)协助料理生活等问题的;
(四)在国外受到迫害,失去谋生条件,我驻外使、领馆认为其必须回国,并服从分配接受安置的;
(五)国内公民出国定居后在短期内又要求回国定居者,经其原所在单位同意复工复职或由原系统安排工作及解决住房;或者有单位聘请,有固定工作,并能自行解决住房的;个别老人因水土不服,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等原因坚决要求返回原居住地,国内亲属能解决住房、赡养等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