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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图片资料
嘉宾: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刘慧
嘉宾: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刘慧
嘉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许桂东
嘉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许桂东
嘉宾:参加活动的肖女士、杨先生
嘉宾:参加活动的肖女士、杨先生
主持人
主持人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主题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时间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3:30
嘉宾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刘慧,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许桂东
主办单位 市民政局
实录内容  

  主持人 各位市民朋友们,网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深圳市民政局“在线访谈”节目。本期在线访谈主要是围绕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这一专题和朋友们进行交流互动。今天来到直播间的嘉宾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刘慧,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许桂东,四级主任科员张帅帅,以及社会人士肖女士和杨先生,我是主持人张帅帅。

  首先,让我们有请刘慧同志跟大家打个招呼,作个互动。

  刘慧 主持人好,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朋友参加今天的现场交流互动,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很高兴能通过民政在线这个平台,围绕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这个专题和市民朋友和网友们有一个很好的交流互动。请大家围绕主题进行交流探讨,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欢迎各位市民朋友、各位网友特别是参加访谈的代表能提出来。谢谢大家!

  主持人 好的,谢谢刘局。下面我们正式进入访谈交流环节,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首先有请许桂东处长来介绍下民政部门在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完善救助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许桂东 近几年来,深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困难群众、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政策体系健全完善。修订印发《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出台《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包括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相当于“一人一策”;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兜底功能,区分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情形,确保群众出现困难可以及时得到救助。

  二是连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深圳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连续六年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目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6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184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为每人每月2048元,各项标准继续稳居全国前列。

  三是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的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适时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降低群众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主持人 好的,谢谢许处长。下面,进入到嘉宾提问环节,请问在座的两位嘉宾有什么关于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的问题?

  肖女士 谢谢许处长,请问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呢?

  许桂东 最低生活保障指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和生活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此外与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也可以作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65元。

  杨先生 请问许处长,最低生活保障如此重要,那么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程序是什么,救助资金又是如何发放的呢?

  许桂东 根据《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339号)第十一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向任一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3)与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经济状况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个人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由个人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通过申请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可以从民政部门领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的低保金。由于家庭收入不同,甚至有些人没有收入,产生了两种情况:

  (1)无收入的家庭就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额,即每人每月1365元;

  (2)有家庭收入的,领取的是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例如:一个三口之家,如果月收入为600元,月人均收入为200元, 按照当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65元计算,则每人可以领取到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1165元,三个人合计每月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3495元。

  杨先生 刚才听说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需要符合规定条件,请问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名下财产需满足什么条件?

  许桂东 依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核对发生时, 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 (市值) 不超过当地24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 总计不超过1套(栋) , 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也含商铺、 车库(位) 、办公用房等; 

  (3)名下均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 ; 

  (4)名下无商事登记信息。

  肖女士 最低生活保障是针对一些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群众,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许处长,如果不是低保户,家里突发事故致使家里突然陷入困境,怎么办呢?

  许桂东 依据《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根据困难类型,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救助对象。我市居民在遭遇下列情形可申请临时救助:

  (1)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总额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限额标准。主要包括:

  (一)在境内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和学龄前教育,经教育部门救助后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仍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

  (二)在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住院照料产生的必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负担仍然过重的;

  (三)市、区人民政府认为因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支出型临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一般不低于2个月(含)低保标准,不超过12个月(含)低保标准。

  (2)急难型救助对象,是指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在本市发生下列特殊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以自发生特殊困难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急难型救助:

  (一)近期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二)遭受家庭暴力或监护侵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三)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或慈善救助的过程中,存在重大困难,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

  (四)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急难型临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一般不低于2个月(含)低保标准,不超过3个月(含)低保标准。

  同时规定临时救助同一自然年度内个人救助金额不超过12个月(含)低保标准,家庭累计不超过36个月(含)低保标准。

  主持人 谢谢许处。另外,本期节目还有许多热心的网友围绕本次访谈主题进行留言提问,网友“star”提问:不是深圳户籍居民,也没有在深圳工作过,目前居无定所,怎么办?可以去哪里求助?

  许桂东 如果是非深户籍人员,目前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可以到各救助管理机构求助。

  救助管理机构主要提供以下救助内容: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重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主持人 谢谢许处,网友“扬帆起航”提问:针对重度残疾人,有什么保障措施呢?

  许桂东 一是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查核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在低保申请的综合评估中,对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依靠兄弟姐妹给付的供养费用按半个月低保标准豁免,依靠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按1个月低保标准豁免,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三是加大对部分特殊人群(学龄前婴幼儿、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和患重大疾病或二级以上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的关爱,对低保家庭的特殊群体每人每月发放30%低保标准的养育扶助金,低保边缘家庭的特殊群体每人每月发放20%低保标准的养育扶助金。

  四是向具有深圳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452元。

  主持人 再次感谢许处分享。网友“自强不息”提问:哪些情况会导致不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呢?

  许桂东 有以下情形的,会导致不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1)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从事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状况相适应的工作或者生产劳动的;

  (3)为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实施虚报、隐瞒、伪造等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 再次感谢许处分享。网友“努力的梦想家”提问:特困人员供养包括哪些人群,如何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呢?

  许桂东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可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主持人 感谢许处的悉心解答分享。各位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就进行到这里。再次感谢刘慧副局长、许桂东处长以及嘉宾肖佳虹女士和杨高翔先生参加本次的在线访谈,也感谢市民朋友的支持和关注。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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